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的工作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召开重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重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须知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代表或熟悉和关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征收补偿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公民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2、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三、报名时间、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8:00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
四、听证会召开时间
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五、听证会召开地点
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1栋2楼229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李根峰,0755-22101556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