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高中园综合高中、明热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2023-12-22 17:3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为完善赤石镇教育基础设施,支撑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高中园综合高中、明热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如下:

  一、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深汕高中园综合高中

  学校选址于赤石镇碗窑村鹏兴大道与科教大道交叉口东北侧,拟规划建设一座48班2400学位的寄宿制综合高中,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59200平方米,容积率≤1.4,规定建筑面积79164平方米,地块建筑覆盖率≤50%,绿化覆盖率≥30%。

  停车位、充电桩等其他未尽事宜依《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核定,规划指标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和经审查的建设方案予以适当优化,相关调整不视为对本规划设计条件的调整。

  学校南侧规划新建一条配套城市支路,道路长度245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4车道。

  (二)明热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原《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底山温泉东及周边地区土地出让条件研究》(2020年批复)在明热村内观山云邸项目南侧规划一处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经研究,该学校选址存在场地地形高差较大、交通组织困难、服务范围过小等问题。经本次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拟对该学校原选址位置进行优化,并将建设规模调整为48班2100学位。

  学校选址于赤石镇明热村观山云邸项目北侧,南邻圳美绿道,拟规划建设一座45班2100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容积率≤1.9,规定建筑面积39931平方米,地块建筑覆盖率≤50%,绿化覆盖率≥30%。

  停车位、充电桩等其他未尽事宜依《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核定,规划指标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和经审查的建设方案予以适当优化,相关调整不视为对本规划设计条件的调整。

  学校西侧规划新建一条配套城市支路,道路长度165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双向2车道。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2.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政府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1号

  3.项目现场

  深汕高中园综合高中项目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碗窑村鹏兴大道与科教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明热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明热村观山云邸项目北侧

  (二)网上公示

  深汕网

  https://www.szss.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次选址与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0日(以最终发布时间为准)。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2楼 211室(我局地址)(邮编518200),信封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36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邮编51820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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