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3)〔2023〕68号),将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322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和土地情况: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3226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3.3226公顷(均为耕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工作安排:按规定为相关权利人落实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和留用地安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土地补偿、社保
安置等费用,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四、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3)〔2023〕68号文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附图
2.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