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的通告

2024-02-29 19:3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拟于近期就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6:00

  地点: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102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7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相关专业人士3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4名。

  三、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

  四、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与会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共9名,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抽取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部门代表及专业人士由相关政府部门推荐产生。

  (三)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抽取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的方式产生。

  (四)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相关政府部门邀请。

  (五)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人数不足的,由我局委托镇村推荐产生。

  六、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住或工作在合作区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对污水处理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情况有一定了解,热心公用公益事业发展,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七、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消费者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2月29日至3月14日18:00。

  (二)有意报名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或电话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和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fzgghczj_fzghk@szss.gov.cn。电话报名的联系0755-22100807,并在报名期限截止前将纸质《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送至区发改财政局(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2-1,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有效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3月14日下午6: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或电话联系时间为准)。

  八、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