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事项:民办非企业名称核准
核准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儿童发展促进会
发起人:张莹莹、李严、梁月仪
联系人:吕旭红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若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报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310室
电话:0755-22100692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