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委托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名单

2024-08-30 00:05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七条规定,我局委托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名单如下:

委托代征

单位名称

委托代征范围

委托代征期限起

委托代征期限止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2024年9月1日

2025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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