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194号),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上北村南坑尾经济合作社、鹅埠镇鹅埠经济联合社、赤石镇明热村上城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明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4.6303 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和土地情况:征收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上北村南坑尾经济合作社、鹅埠镇鹅埠经济联合社、赤石镇明热村上城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明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4.6303公顷,其中农用地85.8521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8.7782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5年3月15日。
(二)工作安排:按规定为相关权利人落实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和留用地安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土地补偿、社保安置等费用,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四、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