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建设,保障产业项目落地,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DK-1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绿宝路和产业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DK-11地块。用地面积220506㎡(2000-114坐标),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396910㎡。其它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办事处
(三)http://www.szss.gov.cn/(深汕网)
(四)《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800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