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会成立登记公示

2025-09-23 14:3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7987J

  三、业务范围:

  (一)服务深汕特别合作区招商引资,提供招商会、会员培训及政策咨询服务;为新能源、新材料、新储能、机器人相关企业和产业园区提供落地政策咨询等服务;

  (二)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和购买服务;

  (三)促进会员交流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发展。

  四、住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324国道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智展中心

  五、法定代表人:张铭军

  六、活动地域: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七、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八、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