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2025-09-23 17:02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3)〔2025〕216号],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云新村九兴群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云新村埔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78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和土地情况: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涉及小漠镇云新村九兴群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云新村埔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782公顷,其中农用地0.7782公顷(耕地0.1948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工作安排:按规定为相关权利人落实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和留用地安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土地补偿、社保安置等费用,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四、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3)〔2025〕21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