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海大道(赤石河-会展中心)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2025-10-24 14:1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为加快红海大道建设,完善深汕路网格局,我局组织开展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海大道(赤石河-会展中心)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如下: 

  一、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项目选址: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西接创新大道,东接规划蓝海路。

  (二)规划条件:项目用地面积为17338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用地(S1),道路等级为主干道,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56米,双向八车道。

  其他控制要求:1、道路设计需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深圳市道路设计标准》SJG 69-2024等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2、道路设计需符合防潮、防洪要求;3、后续工程实施时,结合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的,不视为对本规划条件调整。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2.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324国道旁边

  3.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次选址与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21日(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我局地址)(邮编518200),信封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35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邮编51820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