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深汕征预告〔2025〕44 号

2025-11-06 16:4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赤石镇赤石村马头岭经济合作社、赤石镇赤石村桥仔头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新城村霞陂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新城村新城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宜城大道(深汕大道至创智路)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位于赤石街道赤石村、新城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7.5453 公顷(113.1795 亩)。

  四、公告期限: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五、工作安排: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将委托赤石办事处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公告发布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各有关单位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有关事宜。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