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有关规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决定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9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10日10: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主持人:苏沂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办公室负责人)。
书记员:方玉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听证员:王闽琼(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一级科员)、赵姗姗(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综合科三级警长)。
听证陈述人:付姣(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听证参加人员:叶子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常务副主任)、宋嘉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林泳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工作人员)、朱艺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工作人员)、陈华倩(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法律顾问)、刘章鹏(深汕景城环境科技公司合约成本部副部长)、黄心怡(广东广和(深汕)律师事务所律师)、魏瑜求(广东法迈(深汕)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浩旭(广东卓凡(深汕)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此公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