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2025-12-02 16:58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配合市水务局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4个街道,划定图斑共计174个,总面积181.5735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8.8%(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