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深市监联〔2019〕21号)文件精神,对申报的离岗老兽医人员进行复审,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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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