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我区明热河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勘定范围
明热河桩号1+100~2+700段。
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明热河汕尾市段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河段管理范围为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