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起狮山山脉,西至莲花山山脉,南临小漠港,北至厦深铁路,总用地面积5.9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建设资源闭环循环、能源协同供应、产业协同发展、区域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服务精品、研产集群、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第四代生态环保产业园,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环保绿谷。
产业发展目标:以固废综合处理和环保产业为核心,重点打造生态环保、节能制造、环境服务三大产业体系。
二、规划组织单位信息
规划组织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55-22101739
传真:0755-22101708
邮箱:pengjie01@meeb.sz.gov.cn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二栋414
三、规划环评编制机构信息
联系人:熊工
电话:0755-23919654
传真:0755-25562785
邮箱:hanyuhuanjin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16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欢迎规划区及周边居住或工作的公众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是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针对该规划提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与看法。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反馈相关的意见。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可将填写意见的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电话联系、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该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