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英达斯瑞公园建设工程(一期)拟使用鹅埠镇上北村、下北村、蛟湖村和西湖村林地的公示

2020-06-08 16:3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解决深汕特别合作区英达斯瑞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建设用地需求。

  二、使用林地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上北村、下北村、蛟湖村和西湖村林地。

  三、使用林地面积:共19.1393公顷;Ⅱ级13.0658公顷,Ⅲ级6.0735公顷。重点商品林地16.8971公顷,一般商品林地2.2422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2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联系人:张子言,联系电话:19875521788,邮箱:hzqcgzhzfj@163.com;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核。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英达斯瑞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地理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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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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