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解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需求。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沃村。地籍小班号为:涉及2个林地地籍小(细)班,林地小班地籍号分别为441521010005000101210、441521010005000101204。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共6.0184公顷,Ⅲ级林地6.0184公顷。一般商品林6.0184公顷。
四、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7号悦和楼1栋2楼,联系人:张子言,联系电话:19875521788,邮箱:hzqcgzhzfj@163.com;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核。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