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小漠镇大沃村林地的公示

2019-12-18 11:2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解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需求。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沃村。地籍小班号为:涉及2个林地地籍小(细)班,林地小班地籍号分别为441521010005000101210、441521010005000101204。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共6.0184公顷,Ⅲ级林地6.0184公顷。一般商品林6.0184公顷。

四、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7号悦和楼1栋2楼,联系人:张子言,联系电话:19875521788,邮箱:hzqcgzhzfj@163.com;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核。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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