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鹅埠镇鹅埠村和鲘门镇百安村林地的公示

2019-12-18 16:2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解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需求。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村和鲘门镇百安村。地籍小班号为:涉及6个林地地籍小(细)班,林地地籍号分别为441521011007000100701、441521011007000100700、441521005007000100902、441521005007000101700、441521005007000101607、441521005007000101904。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共5.6830公顷,Ⅱ级林地0.9896公顷、Ⅳ级林地4.6934公顷。一般商品林5.6830公顷。

四、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7号悦和楼1栋2楼,联系人:张子言,联系电话:19875521788,邮箱:hzqcgzhzfj@163.com;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核。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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