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产业发展2021年资金资助的公示

2021-11-16 09:2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按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我局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就企业2020年情况开展了政策申报工作,经过对申报材料资格初审、专项审核、联合审查,共有15家企业共计28份(部分企业申报 2个及以上项目)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

  同时,请名单内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于公示期内报送银行账户信息至sskc_kjcxk@163.com。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2100929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212室

  邮编:516600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2021年资金资助一览表

  附件2: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填报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