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值的公示

2021-12-28 09:27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区小水电绿色发展,有效落实河道生态流量,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做好我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办公厅关于调整水电〔2019〕241号文件适用范围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14号)、广东省水利厅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泄放及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1〕12号)等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我局对辖区范围内小水电生态流量组织了核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zjsw_swk@szss.gov.cn)的方式反馈至区住建水务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核定原则

  (一)已确定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本次直接采用;

  (二)对尚未确定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其生态流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简称多年平均流量法)和90%法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法(简称最枯月平均流量法)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并取两者中间的较大值作为生态流量核定成果。

  二、初步选定结果

  经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各水电站最终核定生态流量值如下表所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

序号

电站名称

开发

方式

控制断面

生态流量(m3/s)

1

莞塘水电站

引水式

贼岩河主坝

0.014

引水坝

0.021

2

吊塘水电站

引水式

拦河坝

0.008

3

九江河水电站

引水式

九江河主坝

0.006

白鹤坑引水坝

0.012

白马河引水坝

0.019

苦柴坑引水坝

0.012

芋子园引水坝

0.005

4

南寮水电站

引水式

南寮河主坝

0.051

黄泥坑引水坝

0.011

八角坑主坝

0.014

九岗头引水坝

0.007

5

圆墩一级水电站

引水式

拦河坝

0.018

6

圆墩二级水电站

引水式

拦河坝

0.036

7

载背水电站

坝后式

拦河坝

0.010

8

金生肚水电站

引水式

拦河坝

0.012

9

窑陂水电站

坝后式

拦河坝

0.031

10

青龙潭水电站

引水式

拦河坝

0.099

11

下水底水电站

引水式

5处引水坝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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