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抗旱减灾、增加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工作,按照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工作部署,市气象局决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作业范围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择机作业,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窑陂水库,有效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
三、作业装备
车载式移动或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
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区域。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请立即向当地气象部门(电话:0755-22106112)或公安部门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