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规划建设通则》的通知

2025-01-07 16:4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规划建设通则》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反映。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