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汕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平安深汕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灵活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深汕公安分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以我区官方门户网站平台为依托,把信息公开和政务微博、抖音视频等平台建设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采取多种灵活形式,积极主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深汕公安”官方微博、抖音号及各大新闻媒介等载体,主动发好公安声音,累计通过“深汕公安”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0余条,“深汕公安”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50余条,各大新闻媒介发布43条,其中省级媒体5条,市级媒体 35条,区级媒体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汕公安分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对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改版与调整,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测,及时准确公开公安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
(四)平台建设方面
深汕公安分局根据省、市政务公开主管单位的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深汕建设和公众期盼,进一步拓展“深汕公安”官方微博、抖音号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
(五)解读回应方面
结合实际,灵活采取文字、图解等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到解读通俗易懂、准确清晰、重点明确。
(六)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应公开事项还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工作亮点和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需要主动学习,与时俱进,要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的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 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政务公开环境,将信息通过图文、动画、视频、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