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应当公布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家庭的户籍地、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数量、救助金额等信息。现公示2024年2月救助对象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MB2D07849R/2024-0016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名称: | 2024年2月低保、特困、低边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对象信息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
主题词: |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应当公布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家庭的户籍地、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数量、救助金额等信息。现公示2024年2月救助对象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743号
粤ICP备19134021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3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