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公告 | |||||||||||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 |||||||||||
权利人情况 | 宗地与房屋情况(单位:㎡) | 备注 | |||||||||
序号 | 宗地代码 | 申请人 | 建成时间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拟确权宅基地面积 | 拟确权房屋面积 | 用途 | 权利类型 | 坐落 | |
1 | 441521113005JC20036 | 蔡火胜 | 1947/01/01 | 61.13 | 47.58 | 61.13 | 47.58 | 农村宅基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鹅埠镇西湖村委会大水田村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