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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7849R/2025-0009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28
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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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我单位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燃气、建筑、水务等行业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我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为依托,在“深汕网-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专栏,主动公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表等信息14次;及时准确发布政策及政策解读、财政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等其他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件,均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回复。申请件数较往年出现超过 30% 的降幅,鉴于数据基数相对较小,具备一定的偶然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原则,压紧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对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把好上网信息审核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统一管理要求,以区官方门户网站深汕网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发布规划计划、政策措施、资金信息、人事信息、行业管理、部门动态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双随机、一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主动在深汕网公开政务公开咨询电话,通过深汕网“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互动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50.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2

1

6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策解读方式较单一,文字解读材料多,音视频、动漫等解读方式运用得不多的情况,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组织学习政策解读优秀案例,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