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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7849R/2025-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2-11
名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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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755-2210117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德胜

使用权

原证载地址:鹅埠镇西门垅

海国用(97)字第2100269号

陈健威

  登记机构:(印 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