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消救援所试点示范创建并挂牌成立,这也是深圳首个镇街“消防救援所”。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构建与基层镇街相适应的社会火灾防控和救援体系,探索消防“共管共治”“共管共建”工作新路子,结合光明、大鹏、深汕大队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探索与实践基础上,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分三种模式开展街道“消防所”试点建设工作。此次,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消防所的成立是推动基层落实“防、消、宣”一体化、消防委托执法业务实现属地政府权责一致、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也是创建“深汕模式消防队站”的积极探索。
该所与深汕消防救援大队鲘门执勤点合署办公,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所内实体运行,管辖鲘门镇的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配备消防救援人员15人,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
现场负责人介绍,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设立鲘门镇消防救援所,从而来补足基层消防力量的短板,进一步推动镇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夯实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通讯员/ 深汕消防救援大队 颜伦怀、刘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