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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部署,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27组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6月24日,对区建筑工务署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9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27组向区建筑工务署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整改工作布置。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建筑工务署第一时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清单,要求全署上下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将整改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督办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推进、早见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署内召开专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整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整改内容详实、责任清晰、时限明确,形成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严明工作纪律,推进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署党组书记亲自布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认领,及时研究布置,对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对清单任务进行“挂号”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在整改工作中简单敷衍、推诿扯皮的人员,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问责追责,严肃处理。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思想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问题。自2022年7月以后,区建筑工务署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突出时效性,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和党中央最新文件精神。二是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在党组会议、署长办公会及支部会议上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交流发言,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22年7月以来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7次、集中研讨24次。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制定《2022年区建筑工务署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2.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规范问题。2022年第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二是针对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2023年5月召开党员大会顺利完成支部委员改选工作,改选后的支部委员均由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到基层实地走访调研、参观红四师纪念馆和红宫红场等红色教育基地、到海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及邀请党校教师讲党课等多种活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提高党性教育质量。在署内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好家风带动好作风”等活动,在项目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使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互融互促。三是针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教育,增强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

  3.关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要政策学习研究不够主动问题。2022年11月署领导班子组织全体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二是针对领导批示件不够重视问题。已加强对单位办文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OA文件审阅呈批和分类处理监管,要求市领导及区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文件均须报署主要领导批阅,再流转办理,确保重要批示文件办理流程规范。三是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2022年第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区防控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署内人员和所辖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四是针对保密安全不够严实问题。2022年5月成立区建筑工务署保密工作领导小组,11月第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工作秘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涉密人员管理和具体保密事项管理。

  4.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粗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区建筑工务署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已加快开展单位内部相关核心制度的制定工作,署内制度体系已逐步完善。二是针对在建项目违法施工现象普遍问题。目前正加快推动已开工项目完善建设手续,加强与土地整备、国土规划部门对接,加快组卷报批工作,确保各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三是针对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问题。区建筑工务署负责的项目均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入围和定标工作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招标工作,发包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规避公开招标和内定施工单位的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招标工作管理力度,规范程序,严格审核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资质,严禁出现资质挂靠等行为;认真梳理项目招标过程资料,并形成管理台账,为程序合法合规提供有力支撑。四是针对未按规定开展履约评价问题。现已安排专人负责,每季度开展一次履约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自区建筑工务署挂牌成立以来及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的履约评价工作,并完成公示。五是针对建设工程数据管理平台使用效果不佳问题。为充分发挥管理平台作用,区建筑工务署已完善相关使用规定,编制操作指南;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平台资料上传工作,督促各项目及时上传建设过程资料;管理平台增加汇总统计功能,每周统计汇总资料上传情况并进行公布;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资料审核工作。

  5.关于“项目监督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区建筑工务署时刻督促各参建单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科教大道南段堆土问题,目前堆土已部分清运,并已做风险评估,安全风险基本消除。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泥头车管理的通知》,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各参建单位狠抓泥头车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项目生产安全。二是针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问题。合作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各在建项目均紧锣密鼓推进建设。区建筑工务署承建项目大部分为市政道路项目,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区建筑工务署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7个100%,及时落实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三是针对施工问题督促整改不力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已要求各施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纳入履约评价管理体系;要求各项目建立施工问题台账,坚持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6.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大民生项目完成时限趋紧问题。深汕高中园项目于2022年8月完成施工总承包定标,9月开始桩基施工。目前正在开展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完成园林景观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招标工作。二是针对市政道路建设多数“暂停”问题。已梳理受规划不稳定、征拆未解决、农转用手续无法办理等因素影响无法开工的项目,建立台账,根据周边产业的需求按轻重缓急情况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制定建设计划。三是针对历史遗留项目问题推动解决缓慢问题。2022年1月已完成4个PPP项目的债务清算工作。目前已完成4个PPP项目的绿化、路灯、排水管网的移交,完成已通车道路的移交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7.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议事决策形式不合规问题。2022年第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均必须经由党组会议审议决定。二是针对议事决策效力有瑕疵问题。已要求制度印发工作滞后的相关部门进行自我检讨,并对部门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加快制度的制定与印发,全力推进基本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使区建筑工务署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一方面,要求拟上会审议的议题严格按程序进行签批,经署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会,禁止出现未呈批直接上会的情况。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规范记录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8.关于“定标环节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定标优选原则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问题。区建筑工务署负责的项目中,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的招标方案定标关键内容均通过区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其余项目的招标方案定标关键内容通过署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20〕1号)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未出现定标优选原则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和公开招标项目的定标原则对特定企业“一事一议”等情况。今后,区建筑工务署将定期开展自查行动,进一步优化完善定标规则,堵住招标定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二是针对参与定标人员过于集中,被“围猎”风险较高问题。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定标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在定标委员会成员抽取环节,区建筑工务署成员不超过2人,且待抽人数9人,符合规定。另一方面,定期梳理署内新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业资质等级,及时补充满足要求的工作人员进入定标委员会人员库,目前定标库人员已扩增至31人。三是针对定标关键内容不够透明问题。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定标工作规则均已按此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有相关表述,并且定标优选原则在招标公告发布时,同步在招投标系统中备案。四是针对定标监督形同虚设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开展的每一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定标工作,均在深圳交易集团深汕服务点进行,现场3名监督人员对定标过程履行监督职责(其中1名由区发改财政局指定,2名在定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定标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项目《定标报告》的签名是定标和监督人员使用交易中心开发的“手机签名”APP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在手机屏幕上手写签字。五是针对清标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在定标准备阶段组建清标小组,清标小组成员按招标公告发布前确定的招标方案中的清标答辩细则或规定量化标准打分,清标打分工作均严格按照审议通过的招标方案执行。清标场所封闭管理,各小组成员均独立打分,不存在流于形式、缺乏客观公正等情况。六是针对重复发放、超额发放评标定标费用问题。区建筑工务署认真查找客观因素,吸取教训,后续开展的所有公开招标项目中,均已严格按照交易集团《专家评审费用发放表》相关标准发放评标定标费用。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长期占用服务单位车辆问题。区建筑工务署所辖项目较多,且分散,按合作区公务用车相关要求,单位配备公务用车无法满足及时前往现场开展工作的需求。为及时解决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所遇到的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在招标时对提供项目用车提出了相关约定。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教大道(南山路至红海大道段)建设工程等7个项目、深汕高中园项目按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用车,区建筑工务署将项目用车纳入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并规定只限于相关项目的施工现场巡查工作。目前已将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教大道(南山路至红海大道段)建设工程等7个项目、深汕高中园项目提供的项目用车归还服务单位。二是针对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务用车租赁方案>的通知》规定,区建筑工务署按需配备应急公务车3辆,配备工具用车4辆,未超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三是针对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单位宴请现象禁而不绝问题。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制定并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作人员“十不准”》,以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对署内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教育。同时加强对参建单位的提醒教育,凡是发现存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关于“内控管理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内控制度体系空白较多问题。区建筑工务署正在梳理单位内控制度,全力推进基本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二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安排专人管理公务用车。2022年第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规范管理。三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失问题。固定资产账面管理已在财务制度中明确,并已按要求入账并计提折旧,梳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11.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巡察反馈意见中所提及的项目的纪录片拍摄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采购,并经署招标领导小组会审议确定后开展,相关费用从项目费用中列支,属于项目服务类招标。虽为同一服务事项,但纪录片拍摄服务分属不同工程项目,各项目开工时间及建设进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宜放在同一个拍摄制作服务中,不存在拆分招标的情况。二是针对邀请招标走过场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开展邀请招标工作均认真审核投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均单独进行,并且投标人之间均为独立法人机构,未发现部分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陪标情况。后续开展邀请招标工作,将复核被邀请单位股权关联关系,检查供应商报价时间合理性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被邀请单位,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或作无效标处理,持续提升邀请招标工作质量。三是针对合同管理马虎随意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已安排专人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时跟进合同签订情况,督促各项目组及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12.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鲘门镇民生村蓝海大道未安装路灯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合作区已将蓝海大道照明亮化工程纳入蓝海大道特色街区提升项目,近期已取得立项批复。二是针对解决施工衍生的“老大难”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日常工作中将加强检查,加大力度督促各项目整改落实。督促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尽快完成路面施工,加强道路安全排查,及时清除洒落石块,杂物,渣土,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针对推动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两制”工作较为缓慢问题。2021年至今所负责项目欠薪信访事件均已解决;2023年年初在各在建项目设置欠薪诉求室;开通区建筑工务署“两制”平台专用监管账号,目前在建项目均已完成“两制”工作登记。

  13.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研究部署力度不足问题。2022年第1次党组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上审议通过《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及考核规定等,强化区建筑工务署党风廉政建设。现已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严格公务接待管理,重点整治督查,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工程领域风险,坚决惩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二是针对落实谈话提醒不力问题。2022年10月开展了诫勉谈话及谈话提醒;截至目前,已对廉政风险较高的岗位人员提醒谈话37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党内谈心谈话10人次。三是针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问题。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贯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等方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2023年已组织召开区建筑工务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4.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2022年第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制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针对党员教育监管失之于宽问题。强化党员党性观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已对署内在职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党员均已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三是针对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欠缺问题。目前安排专人专职进行党务工作管理并安排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区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其它支部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针对党建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目前党建阵地建设进入策划设计阶段。同时在署内设置党员读书角,提供多种党建类书籍、杂志,增强党建工作氛围。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动作”搞变通问题。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深圳智慧党建”以及周边地区的红色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2年8月以来,我署党支部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参观赤石镇红四师纪念馆、海丰红宫红场旧址、彭湃故居,邀请汕尾市党校老师讲授《红色海陆丰》党史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二是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问题。党支部班子认真反思,端正态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积极、正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三是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制订“三会一课”计划,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

  16.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问题。2022年第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事务员的聘用、晋升要经党组会讨论研究,并听取支部意见。二是针对借调人员使用管理有漏洞问题。2022年8月起明确借调人员不得担任部门负责人,不得列席各类决策会议并参与讨论项目立项及招标等重要事项。三是针对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2022年第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考勤制度》,将考勤情况纳入事务员考核范围,规范了内部人员的考勤与请休假相关事项。四是针对个人事项报告有出入问题。已于2022年6月重新报送个人事项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学铸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理清工作思路,抓好战略谋划,强弱项、补短板,努力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实际工作和发展成效中。

  (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严抓队伍作风纪律,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化重大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再梳理,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不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指导,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55-22101270;电子邮箱:jzgws@shenzhen.net.cn。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党组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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