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广东省、深圳市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按有关工作安排,拟对深圳深汕九龙湾县级湿地公园范围进行调整。根据《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粤自然资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湿地公园范围调整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和来访地址
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海丰县大成路文贞楼1栋
电子邮箱:cgzhzfj_lyk@szss.gov.cn
联系人:郝工 0755-2210142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附件:1.深圳深汕九龙湾县级湿地公园范围申请调整情况
2.深圳深汕九龙湾县级湿地公园范围调整公示图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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