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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是深东大道(创智路至新福路)建设工程项目的西段,是合作区“十字型”快速路和“五横六纵”骨架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加快该道路建设,支撑深汕高质量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用地面积:222856.00㎡,其中道路及桥梁段用地面积99295.30㎡,隧道段用地面积123560.70㎡。

  (二)用地性质:道路设施用地(S2)。

  (三)红线宽度:起点-K0+220红线宽63.2米,K0+220-400、K0+680-920规划红线宽63.2-79.2米, K0+400- 680规划红线宽79.2-88.5米,K0+920-1号隧道段、1号隧道-同心路段规划红线宽40-68.1米,1号隧道段规划红线宽56.72-72.72米。

  (四)规划横断面:起点-K0+220段为8车道主路(两侧设辅助车道),K0+220-400、K0+680-920为8车道主路+4车道辅路,K0+400-680段为8车道主路+8车道辅路,K0+920-1号隧道段、1号隧道-同心路段为8车道主路,1号隧道段为8车道主路。

  (五)道路设计标准: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六)市政附属设施:道路红线范围内依规划道路沿线布设市政管线设施,包括给水(DN200-DN1200)、雨水(DN600-DN1350)、电缆沟(2×1.4×1.7、6φ150)、通信(36φ110)、污水(DN400)及照明等,无燃气管道,相关市政管线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

  (七)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勘察设计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的调整。

  具体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

  (三)http://www.szss.gov.cn/(深汕网)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16日-1月25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839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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