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配物业原则上应对外设置独立的主要出入口,且不宜位于封闭式小区内部。独立占地的社区公配物业宜设置在临街位置,满足独立围合管理需求;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配物业宜集中、统一设置在临街建筑物首层或二层,不宜分散布点,不宜设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筑设计参考标准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筑设计参考标准》。 社区公配物业原则上需精装修交付,开发单位需同步完成建筑设计和装修设计。装修设计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较大面积的社区公配物业应进行功能分区。装修设计参考标准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装修设计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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