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响应深圳打造先进制造业集中承载区和深圳港东部拓展区的新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规定,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212室收,联系电话:0755-22100926(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cjjfwj@szss.gov.cn。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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