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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哪些渠道选定或变更基层医疗机构?

  答: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选定或变更基层医疗机构有4种途径:

  途径1:在需要选定的社康机构或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现场,通过扫描“机构选定码”直接选定,也可以由医疗机构办理选定。

  途径2: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一档选点”→登录后点击提示链接进入办理页面,选择需要选定的医疗机构。

  途径3: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进入“在线办理”→“医疗保险”,点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选定/变更(基本医保一档)”,进入办理页面后选择需要选定的医疗机构。

  途径4:在医疗机构、行政服务大厅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的医保(社保)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办理。

  从2022年11月20日起,以上途径的选定渠道均已开放。首次选定后马上生效,2022年12月1日以后就可以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了。如果想改变之前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只需要做一个变更操作,变更选定后次月1日起生效,变更的当月还是在原来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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