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市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取消非本市户籍在园在校学生参保需关联其父母参保情况的规定,鼓励“应保尽保”。
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缴费费率为1.8%。其中,成年居民个人缴0.7%、财政补助1.1%,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0.6%、财政补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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