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应急〔2020〕37 号)要求,着力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一岗多能、相对稳定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为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将我区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及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区灾害信息员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灾害信息员公示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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