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2月8日11时00分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113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2025年2月7日12时00分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016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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