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作要求,经托育机构自愿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区公共事业局复核,有1家托育机构符合普惠托育机构补助要求(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11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二楼
联系电话:0755-22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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