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八五” 普法规划部署,根据《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深办发〔2018〕7号)和《2025年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办事处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现就建立健全赤石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赤石全面依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陈锦 赤石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黎宜通 赤石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张庆容 赤石党工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兼任党工委政法委员
施圣悦 赤石党工委副书记
郎学彬 赤石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林朝圳 赤石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
肖 伟 赤石办事处副主任
刘 华 赤石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兼任党工委委员
成 员: 涂文辉 党政综合办公室
杨向青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叶美金 经济发展办公室
刘文炜 公共服务办公室
黄木胜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刘德雄 城乡建设和土地整备办公室
黎海滨 农业农村办公室
张文惠 纪工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张庆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木胜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执行部门抽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赤石全面依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 在赤石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街道工作。制定并 指导、推动、督促依法治街道规划的落实,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总体方案、改革举措;统一部署全面依法治街道重要任务和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处理辖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全面依法治街道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总结推广法治工作经验,推进全面依法治街道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三、赤石全面依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工作原则。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 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赤石党委批准,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负责所属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二)会议制度。依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下讨论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依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根据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依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者由其委托常务副组长、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整理,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作为会议决定事项的依据。
(三)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初,领导小组向赤石党委汇报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每年12月底以前,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包括本部门当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举措、工作成效、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计划。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截取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形成材料报送至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
(四)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小组成员和各部门单 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负责落实。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督促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赤石工作委员会 赤石办事处
2025年8月6日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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