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根据有关规定,区发改财政局会同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住建水务局、深汕公安分局拟于近期就户口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关于加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深汕居民户口人员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深汕居民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升入学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深汕居民户口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户口迁入登记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9名,包含但不限于居民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三、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不超过3名。
四、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均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
(二)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由我局组织报名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参与人员名单,或由我局根据报名信息,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
(三)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人数不足的,由我局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五、报名条件、期限和方式
(一)报名参与听证会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及居住或工作在我区范围内的居民,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3.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4.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时间
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8:00。(7天)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需将《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和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fzgghczj_fzghk@szss.gov.cn。
六、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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