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深东大道(创智路至新福路)工程二标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700㎡,迁移城市树木21株,品种为小叶榄仁。
(四)项目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新大道。
(五)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限:2026年3月23日至2027年3月22日
二、申请理由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文(粤府土审(03)(2025)183号),深圳市发改委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告的批复(证号:深发改[2024]357号),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证号:深发改[2023]971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521202410002号),深东大道(创智路至新福路)建设工程二标段西起创智路,东至新福路,东西贯穿鹅埠街道,串联创新大道、深汕大道、望鹏大道,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五横六纵”主干路网的核心。
现因需在创新大道建设立交桥,桥梁净高13.68米、宽度62.3米。创新大道现状绿化带内种植有小叶榄仁,植株高度约14—18米,该树种成龄树高可达15—20米。树木现有高度及后续生长高度均接近甚至超过桥梁净高,根系生长范围也可能侵入桥梁结构空间,既影响树木正常生长,也对桥梁施工、结构安全及后期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为保障工程建设及桥梁运行安全,拟申请迁移小叶榄仁21株,临时占用城市绿地700平方米。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5-22101420
(二)电子邮箱反馈:cgzhzfj_srhw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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