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保障深汕枢纽TOD综合开发项目和城市骨干路网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赤石街道旱塘村、新村居民点地块)》,该方案现已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根据工作要求对部分内容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本次方案使用周转规模2.6723公顷,均用于支持农村村民住宅,且落实为村庄用地。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第5种情形,即“安置地”,不涉及占用城市“四线”。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赤石街道旱塘村、新村居民点地块)相关图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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