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需求,支撑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南门河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了鹅埠南门河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Y-04单元DY04-01地块实施深化方案,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如下:
一、地块实施深化方案
鹅埠南门河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Y-04单元DY04-01地块实施深化方案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将DY04-01地块拆分为DY04-01-01、DY04-01-02两个地块。其中,DY04-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673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DY04-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213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2.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中兴南路100号
3.项目现场 (规划河背路现状水塘附近)
4.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次地块实施深化方案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7日(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我局地址)(邮编518200),信封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27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邮编518200)
附件:1.公示图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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