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大澳河中下游流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2株,品种为秋枫。
(四)项目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街道通港大道南段与港区一路西段交汇处。
二、现场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申请单位已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将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大澳河中下游流域防洪排涝整治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在现场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为进一步做好绿地树木保护管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我局对该事宜进行公示。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5-22101420
(二)电子邮箱反馈:cgzhzfj_srhw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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