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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安居深乐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以及选房签约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受理深乐村项目配租申请的通告(第一批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受理深乐村项目配租申请的通告(第二批次)》,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已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了安居深乐村项目两个批次的配租申请工作,现将安居深乐村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二批次申请审核结果、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单位名单

  经核查,安居深乐村租赁项目住房第一、二批次配租申请合格单位共41家、认租申请房源共91套,其中单房户型53套,三房户型31套,四房户型7套(详见附件1)。

  二、配租名单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6日。

  三、信息核对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申请情况不符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2楼202室提交核对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将以公示名单安排选房签约。

  四、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

  第二批次:2023年5月23日下午14:00-18:00

  (二)选房范围、地点

  选房范围:一房户型为1#楼5至10层、20至25层;三房户型及四房户型为16#楼全楼层。

  选房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文路和新明路交汇处(深乐花园营销中心)。

  (三)相关费用

  租金标准:基准租金为16.8元/月/㎡。租金不包含家私家电、用水、用电等费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物业管理费:2.8元/月/平米;

  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

  (四)选房流程

  1.签到:每家单位安排1名住房专员,住房专员授权委托书收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住房专员个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提前20分钟到场。在规定的选房时间提交相关证件、资料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待区。

  2.选房顺序:本次选房顺序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登记顺序号仅用于摇号,并非实际选房顺序。

  3.等候:住房专员在现场等候选房,并实时关注剩余房源情况。

  4.选房:工作人员按摇号排位顺序呼叫单位住房专员选房。

  5.签订选房确认书:住房专员按排序选定住房后,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的《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6.离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有序离场。

  (五)选房规则及放弃选房情形

  1.单位需选择多套房源时,原则上遵循优先在项目同栋同层上选择有效房源。

  2.各认租单位需按公示拟分配房源套数进行选房。

  3.各认租单位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选房时间超过5分钟的,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5.住房专员如迟到的,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6.有充足的可选房源但不选够已公示的拟分配套数的,视为本批次已公示的住房套数全部享受。

  7.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虽选定房源但未在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政策咨询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2楼202室,咨询电话:0755-22101249。

  五、选房注意事项

  (一)现场选房人应为认租单位的住房专员。

  (二)选房时按照摇号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选房确认书,房号一经选定,不得调换。

  (三)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入住名单公示和签订合同

  单位应当将分配方案(详见附件2)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分配方案和入住职工名单(包含电子档)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2楼202室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2022年5月31日至6月15日期间,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同区鹅埠镇大同路悦和楼1栋3楼深汕合作区人才安居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分配方案和入住职工名单逾期未上报、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区住建水务局或深汕特别合作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2楼202室,投诉电话:0755-22101249。深汕特别合作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1.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居深乐村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二批次配租合格单位申请名单

  2.关于安居深乐村项目认租房源内部分配的报告(模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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