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有效地将社会资源统筹整合转化为学生实践教育资源,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的实践教育需求,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经各单位推荐、材料初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定鹭苑、天子山农业公园等2家单位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以信函方式书面向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55-22101057
信函邮寄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二栋225室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