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油茶置换桉树科技示范基地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公示(二次)

2025-06-03 16:0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油茶置换桉树科技示范基地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油茶置换桉树科技示范基地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

项目

类型

3-经营性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批准

文号

2208-441500-04-01-821321

被用地

单位

赤石街道明热村民委员会上岭村民小组

使用林地

面积

4.4596公顷

(其中道路约3.3802公顷,晒场等0.8495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房屋占地面积0.2299公顷)

使用林地性质

直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时间在林地流转合同期限内,到期拆除复绿)



  二、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6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8598276546

  电子邮件:cgzhzfj_ly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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