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1-09-07 20:38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充分发挥人才住房效用,加强空置人才住房综合使用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办法(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9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2栋三楼317室收,联系电话:0755-22101186(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sw_fc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