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充分发挥人才住房效用,加强空置人才住房综合使用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办法(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9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2栋三楼317室收,联系电话:0755-22101186(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sw_fc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1年9月7日